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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职责
1、贯彻实施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。 2、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、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,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中、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3、组织实施本区市容环境、景观灯光、户外广告的建设管理工作。 4、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作业队伍、配套设施、生活废弃物的管理。
5、负责对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。
6、负责本区范围内建筑垃圾、工程渣土处置过程的管理。
7、负责本区机动车辆清洗保洁的管理。
8、组织、协调重大节日、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保障工作。
署办公室联系电话:59525440。
基本概况
——支部设置:党支部书记陈雅主持党务全面工作,支部委员杨威、朱建军;
——行政设置:
署长杨威主持行政全面工作,分管财务科、投诉、质量监督科;
支部书记陈雅主持党务全面工作,分管办公室;
副署长朱建军协助署长工作,分管市容景观管理科、环卫管理科、渣土管理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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